各县(市、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属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和《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与安全培训管理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09〕110号)的要求,为了确保所有专用车辆驾驶员全部持证上岗,经研究,拟举办第六期全市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与安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专用车辆驾驶员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车辆安全行驶意识,提高驾驶员业务技能,确保安全行驶。
二、培训内容
1.《条例》有关条款内容;
2.专用车辆实用操作业务技能;
3.专用车辆行车安全知识及专用车辆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对象
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但未取得《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培训合格证》,在全市内取得从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运输业务的驾驶员及预拌混凝土臂架泵车驾驶员。
请各县(市、区)散装办、市属有关企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并要求参加培训对象如实填写《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报名表》,并提交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驾驶证的复印件和本人一寸近照两张。所属企业签署意见并盖章,县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对报名表内容进行审查并盖章,于2012年9月15日前集中报温州市散装办。
联系人:姜永达 电话:88960239
附件:培训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