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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5 北京]第五期混凝土外加剂复配工程师实战技能强化培训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1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建筑材料研究总院
核心提示:[2010.10.15 北京]第五期混凝土外加剂复配工程师实战技能强化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0年10月15日—21日

  培训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中国建筑材料研究总院

  前四期混凝土外加剂复配工程师实战技能强化培训班在北京举办,通过对外加剂复配技能理论和实践的短期强化培训,得到了学习代表的一致好评,部分代表已将学到的复配技术成功在实际生产中应用。应广大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企业及今后有意从事外加剂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要求,主办单位定于2010年10月15日-10月21日举办第五期混凝土外加剂复配工程师实践技能强化培训班。
现将培训的详细情况介绍如下:
      
  一、培训大纲:

  (一)、混凝土、外加剂基础术语。

  (二)、混凝土基础理论。

  1.混凝土原材料;

  2.混凝土配合设计;

  3.混凝土基本性能(工作性、强度、耐久性)。

  (三)、外加剂基础理论

  1.原材料及基本原理

  A:萘系减水剂合成原理

  B:氨基磺酸盐减水合成及性能    

  C:脂肪族减水剂合成原理     

  D:三聚氰胺减水剂合理原理

  2.各类减水剂减水机理及性能分析。

  (四)、外加剂复配机理和技术

  A:单组份复配法(理论加实践);

  B:双组份复配法(理论加实践);

  C:多组份叠加复配法(理论加实践);

  D:保塑剂破译及复配法(理论加实践)。

  (五)、各种外加剂复配技术。

  A:缓凝减水剂及复配方法(理论加操作);      

  B:缓凝高效减水剂复配方法(理论加操作);

  C:泵送剂复配方法(理论加操作);

  D:高效泵送剂复配方法(理论加操作);

  E: ①萘系减水剂复配技术;    

  ②氨基磺酸盐减水剂复配技术;

  ③脂肪族减水剂复配技术; 

  ④聚羧酸减水剂复配技术;   

  ⑤木质素减水剂应用技术。

  F.三聚氰胺减水剂与聚羧酸减水剂及复配。

  (六)、常用复配技巧及计算方法

  A:复配程序;

  B:性价比分析;

  C:配方时单价/总价代量试验。

  (七)、原材料检验

  A:减水剂性价比检验;

  B:缓凝剂性价比检验;

  C:引气剂的正确应用;

  D:外加剂的适应性调整。

  (八)、常见问题及解决

  A:外加剂掺量设计;

  B:泵送剂超掺效果及预后;

  C:泵送剂及减水剂收货、生产质量判定;

  D:怎样组织大生产。

  (九)、技术服务

  A:建厂指导;   

  B:难题攻关实例(参加代表可带水泥、外加剂做为攻关实例演示)。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    间:2010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21日(10月15日全天报到)
  
  地    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中国建筑材料研究总院内北楼(具体乘车路线报名后通知)
      
  三、培训方法:

  培训由权威专家和外加剂实战技术专家共同进行授课;培训方式分为讲课、互动交流、咨询答疑、实地考察、动手试验等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后并提供长期技术跟踪服务。通过培训并进行跟踪咨询服务,让学员能真正掌握外加剂生产精髓,为今后指导生产和投资办厂奠定基础。学员培训后经考核达到要求者,由建材情报研究所颁发混凝土外加剂复配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证书编号可在官方网站上查询。
      
  ※ 请学员报到时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四、培训费用:
      
  2000元/人,同一单位来两人按1900元/人收取,学员食宿由培训班组织者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参加培训的代表可提前支付培训费,也可现场交。

  银行汇款

  收款单位: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管庄支行

  帐    号:0200006809014435177    邮局汇款

  地  址:北京朝阳区管庄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北楼

  收件人:《商品混凝土》编辑部

  邮  编:100024

  请注明:培训费
      
  五、联络方式

  负 责 人:卢 燕  汪军               手机:13269697923(卢)13621133572(汪)

  报名电话:010-51164613 86003688     报名传真:010-65474277  

  电    邮:
hntpx@126.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所(100024)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混凝土技术发展中心外加剂工程技术部

  2010年6月3日

  同期举办混凝土外加剂试验和质检中/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通知(中级、高级)

  申报条件:

  1、申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技能鉴定学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专业)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2) 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8年以上的人员;

  3) 在经批准的技工学校、中等专(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

  4)大专院校部分以技能为主专业的毕(结)业生。

  2、申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能鉴定学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专业)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2)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职业技术学校的毕(结)业生或经批准的高级技术培训机构毕(结)业生;

  3)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的人员;

  4)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但在本工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或非职业院校(但专业性强)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取得证书条件:

  学员通过全部课程培训后,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两项均合格后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理论知识采取闭卷笔答考试的方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加问题解答的方式、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鉴定费用:

  中级:800元/人、高级: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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