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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国部分地区多次出现持续大范围雾霾天气和空气污染,再次引发公众对空气质量尤其是PM2.5的关注。

  雾霾天气与空气污染从何而来,该如何驱散?要唤回朗朗天,出路又在何处?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今年首度回应雾霾与空气污染相关问题。

  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共同导致城市空气污染

  记者:最近,我国部分地区出现大面积雾霾天气,多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成因是什么?

  吴晓青:持续大范围雾霾天气和空气质量下降是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我认为,原因有多方面:

  一是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巨大。2010年,我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都超过2200万吨,位居世界第一,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1446.1万吨,均远超出环境承载能力。冬季取暖北方大部分地区燃煤量大幅增加,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急剧上升。

  二是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受大气环流及大气化学的双重作用,城市间大气污染相互影响明显,相邻城市间污染传输影响极为突出。

  三是机动车污染问题更加突出。2012年,我国汽车保有量超过1亿辆,汽车尾气排放成为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大中城市空气污染开始呈现煤烟型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的特点。

  四是不利气象条件造成污染物持续累积。雾霾天气发生时,大气扩散条件非常差,污染物排放在低空不断积累。同时,由于雾霾天气的湿度较高,雾滴与细颗粒物两者相互作用,迅速推进污染形成。

  近2/3城市达不到二级标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任务艰巨

  记者:从去年的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到首部综合性防治规划,大气污染防治已经迈出扎实步伐。如何看待当前大气污染的防治形势?

  吴晓青:应该说,“十一五”以来,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尤其在2012年2月29日,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实现了与世界卫生组织第一阶段目标值接轨。9月27日,国务院又批复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对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与部署,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由“以总量控制为目标导向”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的历史性转变。

  然而,我国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传统的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解决,机动车、重化工业造成的PM2.5、臭氧污染又接踵而至。可以说,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大气污染问题,在我国近20年内集中出现。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全国330多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近2/3的城市达不到二级标准要求。

  国内外大气污染防治历程表明,解决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欧美等发达国家耗费了30—50年时间才基本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我们要正确对待当前的大气污染形势,充分认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艰巨性、复杂性与长期性,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同时,“必须有所作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治理PM2.5有赖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减排工程应尽早落实

  记者:最近,大气污染问题尤其是PM2.5污染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我们有没有系统的防治思路?PM2.5防治难度在哪里?

  吴晓青:大家关注污染,我们非常理解。

  研究表明,PM2.5来源十分复杂,既有燃煤、机动车、扬尘直接排放的细颗粒物,也有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经过复杂的化学反应转化生成的二次细颗粒。可以说,PM2.5污染是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呈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特征的最具代表性的问题。

  解决PM2.5污染问题,必须彻底转变传统的大气污染治理思路,转变生产方式,改变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源综合管理,开展区域联防联控,概括起来就是“协同、综合、联动”。

  为此,《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八大减排工程,共计1.3万个减排项目,将大力削减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量。我也在此呼吁各地,尽早安排资金,将减排工程项目落到实处。

  但是,治理大气污染也存在许多困难和压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发展方式粗放。2011年,我国GDP占全球的10.48%,然而却消耗了世界60%的水泥、49%的钢铁和20.3%的能源,而这些“两高一资”行业又大多集中在东部地区。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不尽合理的产业布局,产生了大量的大气污染排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布局任重而道远。

  能源结构不合理。燃煤排放仍是造成大气污染的最主要原因。长期以来,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为70%左右,清洁能源比重偏低。2011年,我国煤炭消耗量超35亿吨,产生的大量污染物对大气环境造成巨大压力。

  机动车污染日益突出。2012年,1亿辆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全国排放总量的1/4左右。机动车污染排放,不仅是造成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低空排放的细颗粒物还多为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

  不科学发展问题多,完善法律制度是根本解决途径

  记者:您认为,现阶段我们环境保护工作存在哪些差距?

  吴晓青:作为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我们深知目前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与群众要求还存在很大距离,在实际工作中,还有许多不科学发展的问题。

  不科学发展当然包括刚才提到的粗放发展和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加大的问题,还表现在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另外,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观念还没有根本改变,减排工作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基础工作薄弱、能力建设滞后等问题。

  记者:20世纪50年代伦敦烟雾事件后,英国出台了《清洁空气法》,有效推进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您认为,针对灰霾污染,我国法律政策有哪些可以推进?

  吴晓青:灰霾问题是工业化过程中,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难题。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借鉴。加强环保立法,完善法律制度是解决包括雾霾在内的大气污染的根本途径。

  首先是全力推动修改《环境保护法》。作为环保领域的基本法律,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目前,《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我们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力争使环保法的修改能够适应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现实需要。

  我们也将大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面对工业化进程加快过程中的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环保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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