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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社会,不仅要依靠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勇攀高峰的广大科技人员,也离不开千千万万在企业生产一线的科技人员和技术工人。他们不仅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实施者,也是产业化技术的完善者或革新者,更是许许多多解决实际问题的技术成果的发明创造者。他们是建设创新型企业的基础,他们的技术革新也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与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共同设立了“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这是全国第一个面向企业一线工程师和技术工人的技术革新和小发明、小创造的科技奖项。这项工作的开展,必将会在建材行业及其他行业里掀起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的新热潮,也必将会增加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

      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了近半年的时间。针对“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相关工作,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副会长徐永模

      记者:设立“技术革新奖”的意义何在呢?

      徐永模:目前,我国社会化、制度化科学技术奖励体系主要由国家、省、直辖市和行业的科学技术奖组成,从结构层次来看,缺少下一个层次,即面向生产一线的工程师和技术工人的技术创新奖项。这些技术创新开革新成果的创新水平及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往往够不上行业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标准,因而被忽视。虽然这些技术革新成果不能获得重大科技成果奖,介这是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特别是一些大规模的技术集成产业化技术成果,本来就是企业员工在新产品开发、质量管理、机械设备改造、提高生产效率等工作中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创新成果。实际上,没有一线工程师和技术工人的技术支撑,很难想像企业怎样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等技术创新工作。现在,经常性地对这样的技术革新成果开展主人奖励的企业不多,相对于目前较完善的、面向专业研发人员的社会化、制度化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体系,企业基层技术创新成果的社会化主人和奖励制度长期空缺。

      我们在调研中深深感到,面向企业技术革新的社会化制度化评价和奖励,不仅是对生产一线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创新能力水平、技术革新成果的价值和贡献的社会评价和奖励,也将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和技术工人钻研技术、努力创新。这不仅有利于技术创新型企业社会形象的建立,更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取得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可以肯定地说,“技术革新奖”是我国科学技术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革新奖”的设立是对国家技术创新奖励体系的完善和补充;开展“技术革新奖”评奖工作是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和中国机冶建材工会贯彻落实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

      记者:请问“技术革新奖”如何申报?

      徐永模: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和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在2005年经多次讨论研究后决定共同发起,在全国设立“技术革新奖”。双方共同组建“技术革新奖”奖励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奖励工作办公室。双方的工作人员经过几个月的调研和准备,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出台了《建筑材料行业技术革新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这些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技术革新奖”工作的正式开始。“技术革新奖”的评奖工作将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建材主管部门或建材行业协会与工会通力合作的基础上开展。工会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在促进职工的技术创新活动中开展了旧有成效的工作,例如评选“岗位技术能手”,各级“劳动模范”,举行操作技能比赛等,而“技术革新奖”也可以看作是对工会这些工作体系的完善和补充。

      “技术革新奖”分为全国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两个层组长,进行相对独立的评审和授奖。全国建材行业的“技术革新奖”评奖工作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评审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因此,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评奖工作是基础和重点。全国“技术革新奖”和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技术革新奖”评奖遵循统一的原则,但管理办法和实话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全国奖励委员会负责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评奖工作进行指导,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领导作为全国奖励委员会成员,参与全国“技术革新奖”评审领导工作。

      记者:“技术革新奖”的评奖与工会评选的各种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有什么区别吗?

      徐永模:“技术革新奖”获奖成果应作为获奖人员的重要业绩得到表彰,可与工会与其他活动衔接,例如作为“技术能手”、“劳动模范”等评选的重要条件。但“技术革新奖”的重点是主人和奖励企业的创新成果,成果的创造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团队;另外,“技术革新奖”也不同于企业自行开展的类似的评奖工作,是对企业技术革新成果的社会化、制度化的评价,是对企业技术创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表彰。

      记者:申报“技术革新奖”的评审材料有可能会涉及到成果的技术秘密,那么评审小组将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呢?

      徐永模:技术秘密是一定会遇到的。我们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了。所以评审小组的每一位专家都会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是不会将材料中的内容泄露出去的。作者在送审的材料中也要注明保密部分。

      记者:全国的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有没有奖励资金?

      徐永模:“技术革新奖”表彰的是革新成果,它的设立和评奖是为了鼓励和促进广大企业技术人员和工人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建设创新型企业,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促进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对获奖的革新成果和参与人员应由获奖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奖励方式。

      “技术革新奖”以“企业杯”冠名,这是为了宣传和鼓励科技创新成绩显著、为行业技术进步作出贡献,同时愿意积极支持和赞助“技术革新奖”评奖工作的企业。企业的赞助经费全部用于评奖工作。

      记者:“技术革新奖”冠名企业的条件是什么呢?

      徐永模:根据全国《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管理办法》的规定,“技术革新奖”年度评奖工作以“企业杯”冠名。自《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发布以来,建材行业有若干个大型企业集团向技术革新奖励委员会申请,争当首届“技术革新奖”的冠名企业。全国奖励委员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技术革新奖”的冠名企业必须具备3个条件:首先,冠名单位在自主创新方面成绩卓著,国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其次,该企业应该是主办单位——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和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总工会的成员单位;第三,该企业积极支持和赞助评奖工作。根据这3项条件全国奖励委员会决定,中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首届冠名企业。2006年全国“技术革新奖”以“中材科技杯”冠名。

      据记者了解,目前,上海、湖北、北京、云南、山东、浙江、江苏和安徽等省、直辖市的“技术革新奖”申报和评审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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