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秀集团董事局主席施锦秀先生,现年45岁,大学学历,民革黑龙江省常委,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哈尔滨市人大代表。施锦秀先生始终保持着超前的理念和企业家的气魄。他强调:开发项目,资源要落实当前放眼长远,做到开发、实施、储备同步进行,为集团持续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他在经营资产的基础上,通过资本运营使公司得到迅速的壮大。施锦秀先生在成功管理企业的同时也将他的精神传播给了相关人,显现了一个成功企业家的本色。他提倡“科学管理,开拓、创新”。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他要求给员工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集团先后为职工成立了食堂、洗浴室、图书阅览室、台球及乒乓球室;成立了“员工之家”,由行政办公室和党群组织不定期的举办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生活,增强企业凝聚力。在能者上,庸者下;识人善用,惟才是举的用人理念下,广大员工既有危机感、紧迫感同时又感到锦秀集团是施展才华的最佳平台。为提高员工的理论水平,施锦秀先生倡议全体员工周六下午在公司学习。在施锦秀先生的思想感召下,八年来锦秀集团形成了:不论加盟锦秀时间早晚,不论位居锦秀权责大小,都以锦秀整体利益为重,心怀“锦秀”事业,心系“锦秀”前程的团队精神。
施锦秀先生对社会公益事业十分关注,他号召大家为弱势群体捐增扶困,他在政府举办的“光彩事业”活动中,捐赠1482万元,安排下岗职工1042人,为政府减轻了沉重的社会压力。1999年公司捐资1260万元兴建了南岗区老年公寓,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1998年抗洪救灾中他捐款10万元。政府改造索非亚教堂他捐款3万元。希望工程他捐款5万。在他的思想里企业做大做强最终是属于全社会的,企业壮大了应当推动社会文明,回报社会。施锦秀先生的事业理念被社会广泛认可,先后获得全国民革党员先进个人荣誉;被市、区两级政府评为先进企业家;2001年被哈尔滨市政府评为年度商界人物;连续多年被市、区工商联评为私企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标兵;在哈尔滨市“731遗址”保护开发工程募捐工作中获最佳贡献奖;在98年抗洪救灾工作中获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