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冠疫情来袭期间举行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该法规已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新固废法的执行关切到健康中国、美丽中国的建设,意义重大。混凝土与水泥制品作为工业固废与建筑垃圾资源化的主要承接产业之一,如何更进一步不负重望地依法纳废,为此记者专访了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执行会长徐永模先生。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执行会长徐永模
新固废法明确了各方的责任,也带来了新的思考
徐永模先生多年来从事中国建材行业的科学技术领导与管理工作,谙熟建材多种产业特性,曾参与过修订固废法征求意见的讨论过程,深度了解国内外混凝土产业纳废的政策法规与技术路线。
徐永模会长说,自1995年通过以来,固废法已先后经历5次修改。新固废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健全了保障机制,严格了法律责任。此次全面修改固废法是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是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新固废法突出强调:1.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是在防治污染环境意义下(第一条);2.固废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第四条);3.坚持(谁)污染(谁)担责的原则(第五条);4.地方政府对固废污染环境防治负责(第七条);5.使用固废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第十五条);6.国家鼓励产品的生产者开展生态设计,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第六十六条);7.广泛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第六十九条);8.国家鼓励支持研发综合利用、集中分类的新技术(第九十四条);9.支持利废产品依法规享受税收优惠(第九十六条)。
建筑垃圾产生量大、消纳任务重,在新固废法中对建筑垃圾的消纳做了专门章节的阐述。新固废法为加大推进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力度,增加以下规定。
● 要求各地政府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 明确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
● 要求政府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
● 规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 要求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备案。
● 明确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 规定建筑垃圾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和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的处罚等内容。
概括地来说,就是对加大推进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力度界定出了明确的法律责任。1.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第六十条);2.制定源头减量工作规划(第六十条);3.地方政府应当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第六十一条);4.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第六十二条);5.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第六十三条)等等。
徐永模会长介绍了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现状。他说建筑垃圾排放现状每1万平方米新建建筑施工,产生建筑垃圾500吨至600吨;拆除1万平方米旧建筑,产生7000吨至1.2万吨建筑垃圾。未来10年,我国平均每年将产生15亿吨以上的建筑垃圾(资料来源:法制日报)。新固废法对建筑垃圾产生的要求是:新建筑不超过300吨/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不超过200吨/万平方米。
徐会长说,学习新固废法,使我们不仅看清了各方的责任,还引起了许多的思考。如新固废法中,1.主要针对新建工程,对拆除工程没有分类拆除要求(第六十三条);2.对新建工程没有要求通过建筑设计实施未来拆除建筑时的垃圾减量化,例如通过节点设计和采用高性能建筑部品,实现部品构件可拆卸、可重复利用。3.只要求可循环还不够。资源循环再生过程可能产生污染和环境负荷等。4.还需要不断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因为如果不能解决目前税收优惠门槛偏高等问题,就会造成不合理的政策失误。
徐会长说,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中的几项原则,建议补充对改扩建工程、拆除工程的建筑垃圾限量,最大限度回收利用部品构件;补充建筑“分类拆除”要求,更好实现分类收集分类利用;对新建筑,要求在建筑设计阶段就考虑部品构件的可拆除节点设计、再利用途径,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垃圾;对新建筑,要求设计采用高性能部品构件,不仅满足建筑全寿命期的耐久性,还要满足可多次再利用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垃圾。
混凝土是我国承接工业固废与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扛鼎产业
谈到混凝土行业在利废方面的产业地位与功效,徐永模会长如数家珍。他说,混凝土产业具有宝贵的利废属性,是我国“吃”废“呑”渣的扛鼎产业,即混凝土亦是我国工业固废与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最大承接产业之一。中国是固废与建筑垃圾大国,在多年消解固体废弃物的历史进程中,我国混凝土产业一直都是主力产业之一。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方面,我国混凝土行业积累的经验和教训恐怕是其他国家同行业难以企及的。
统计资料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大宗工业固废与建筑垃圾的年综合利用量约近20亿吨,综合利用率达60%多,其中水泥、混凝土行业利用废渣量已超过10亿吨,同比增加10%以上。用于商品混凝土超过6亿吨,总产值近5000亿元。我国混凝土产业发展迅速,2019年产值突破1.5万亿元,已连续多年成为建材行业的最大产业,固废与建筑垃圾在混凝土中应用的技术和工艺水平也取得了显著提高。可以说,混凝土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实现大规模消纳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尤其要关注的是,在我国其他固体废弃物的利用率已达70%后,建筑垃圾的资源利用率只有不到10%,是典型的固废资源化“短板”,而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最重要消纳产业依然是混凝土产业。随着绿色发展成为全行业的发展共识,科学且依法纳废将成为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的光荣使命。
40年来,混凝土一直无声地消纳工业与建筑废弃物,从掺和料和机制砂骨料等多个维度将粉煤灰、矿渣、钢渣、建筑垃圾等工业或建筑废弃物凝聚成合格的建筑部品或产品。对于水泥混凝土产业而言,首先,水泥是重要原材料之一,而利用尾矿砂和废石制备粗细骨料更是大宗利用固废的最有效途径。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固废只能是部分替代天然砂石,但是数量仍然巨大。此外,经过长期的科研开发和工程应用实践,根据各种固废的不同特性制备的粉体材料,可在混凝土中作为性能调节型材料(改善胶凝性、提高密实性、改善工作性、提高耐久性等),一些工业固体废物已经成为实现混凝土某些性能不可或缺的功能和结构组分。这些都是混凝土科技工作者应引以为自豪的为环境保护和资源化利用固废所做出的贡献。在今年12月初于南京举行的“2020中国混凝土展会”上,我们将会看到一批国内企业展示的关于工业固废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在混凝土与水泥制品领域的新装备、新技术和新产品。
提高站位,为促进环保和节约资源而肩负起纳废的使命
徐永模强调:再利用就是最大的减量化。建材行业是对各种工业固体废弃物与建筑垃圾大规模消纳利用即“吃干榨尽”的最有效途径。高炉矿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煤矸石等多种大宗固废在建材行业都已得到成功应用。
但是,如果说过去混凝土与水泥制品企业在利废方面是为了获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话,那么,新固废法已经明确了防治固废污染环境的法律责任是各地政府,而企业纳废利废受到法律保护和政策支持。因此,广大的混凝土与水泥制品企业要提高站位,把企业纳废的举措提升到落实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上来,提高到为政府分忧为制造固废与建筑垃圾的环节分忧的层面上来,以此来提升企业纳废的使命感。1.企业利废,既有对税收政策优惠的趋利,也是为了推动工业固废与建筑垃圾资源化,防治污染,促进环保和节约资源。2.根据“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利废是在为社会分忧。3.推进工业固废与建筑垃圾资源化是各地政府的法定责任。企业利废也是在为政府分忧担责。
工业固废是指以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赤泥)、化工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为主要构成的工业废弃物。工业固废是工业化建设的伴生产物。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迅猛发展,产业水平不断提高、规模不断扩大、能力不断增强。随之而来的环境和资源压力也在不断加大,其中,大宗固体废弃物排放已影响和制约着产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因此,不断提高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缓解资源瓶颈压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利用情况如何?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53.3%;生态环境部的年报显示,2018年和2019年,200个大、中城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比率为41.7%和不足50%。
工业固废无论是无害化处置还是资源化利用,都离不开高温分解、化合、固溶、常温反应固化等过程,并且在这些过程中固体废物作为材料组分得到资源化利用。例如在水泥熟料生产过程中的协同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在水泥混凝土制品中固体废物的活性激发与胶凝固化等。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是水泥混凝土行业已经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产业使命,由此,树立与彰显环保功能产业和企业的形象也是混凝土行业应该实现的重要目标,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会为此进行不懈的奋斗与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