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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资委公布的“四项改革”试点企业第一批名单中,中国建材集团(下称中建材)成为“双试点”企业:中央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和中央企业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中建材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成绩,此次作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必定大有可为。”中建材董事长宋志平向媒体表示。


宋志平提出,中建材集团未来将在建材制造、新型房屋、科技服务、新材料等业务板块选定试点实施单位,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具体方案正在制定,须上报国资委审核后才能实施。”中建材一位内部人士表示。


作为试点的重要内容,香港上市的中国建材股份(3323.HK)将会从三个层面进行改革:在股份公司层面,优化股权结构,建设规范的混合所有制型的上市公司;在业务平台上,引入财务投资机构,实现所有者真正到位;在生产经营企业层面,发展股东型管理层持股,形成3-5家员工持股公司。具体措施包括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引入管理层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开展员工持股,探索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有效监管。


宋志平强调,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厘清国有经济、国有企业与混合所有制的关系。完成公益和保障任务要靠国有企业,为国家盈利则要通过充分竞争领域内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来实现。第二,不要再给混合所有制戴帽子。混合所有制里的国有经济要以股权说话,不管占股多少,都只是企业平等的股东,不能在《公司法》以外强加给企业其他东西,这对其他股东是不公平的。“如果硬要区分出国企控股混合所有制或民企控股混合所有制,改革就会走回头路、变味甚至失效。”宋志平表示。


宋志平亦认为,“发展混合制还要注意合理设置股权结构,实现所有者到位和激励机制到位,要让混合的全部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近些年,自2006年港交所上市以来,中国建材的水泥业务从近千万吨起步,通过一系列兼并收购,重组水泥企业300多家,重组水泥企业300多家,迅速成为全球产能最大的水泥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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