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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列为浙江省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0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江山市散装办
核心提示:基于江山市散装水泥工作的良好基础,特别是农村散装水泥工作的经验,经过全省公开申报和上级部门审议,2014年9月江山市被确定为首批“浙江省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县(市)”(全省2个,江山和温岭)。由此,省财政拨付竞争性分配的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

基于江山市散装水泥工作的良好基础,特别是农村散装水泥工作的经验,经过全省公开申报和上级部门审议,2014年9月江山市被确定为首批“浙江省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县(市)”(全省2个,江山和温岭)。由此,省财政拨付竞争性分配的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


该项试点以“政府引导、市场主体、注重实效、惠泽民生”为原则,推进预拌混凝土下乡入村,提高农村建设项目和农民建房的质量,推广绿色节能的农村新型建筑模式,营造安全、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根据省里的工作要求,江山市确定双塔、虎山、上余、四都、碗窑、贺村、清湖、新塘边、坛石等9个乡镇(街道)为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乡镇(街道)。试点期限暂定一年(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工作目标是探索农村散装水泥应用模式,建立农村使用预拌混凝土的长效机制,以点带面逐步形成预拌混凝土在全市农村的覆盖,并在试点年度全市农村个人建房使用预拌混凝土达到500户以上。为此,江山市还出台了《预拌混凝土下乡专项资金补助办法》,安排170万元资金(其中省拨100万元,本市拼盘70万元),对在试点期间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农村建房户,实行专项补助(每立方补助35元,每户最高补助额2500元)。同时,与商品混凝土企业签订考核责任书,下达目标任务,要求对农村建房户实行价格优惠(限价)。


目前,在市预拌混凝土下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项工作已全面铺开,各试点乡镇积极性很高,宣传工作已深入到每一个建房户,受到村民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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