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首次会员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召开,会上首次公布贵州预拌混凝土《行业自律公约》(下称《公约》),并于即日起正式实行。
众所周知,混凝土行业少用水泥不当获利的潜规则由来已久,对此,贵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深有感触:“价格战往往以牺牲产品质量和服务为代价,去年的价格战都在每方百元徘徊,比黏土砖的价格还低许多,而加气块的成本在130多元,多卖多亏,多亏多卖。结果怎么样,技术人员跑了,临时工用不起,售后服务也跟不上,更不用说投入开发新的产品了。”在如此大面积行业亏损之下,有的厂已经准备关停并转,大量职工面临下岗。”
行业协会应运而生
为促进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全面规范、有序、健康、良性发展,应全省各地、州(市)的强烈要求,由贵阳市混凝土协会、贵州兴达兴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城上城混凝土有限公司、贵阳黔桂拓达商砼有限公司、贵阳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贵州安凯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双山开发区磐石建材有限公司为发起人组建“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并成立了筹备组。
会上,筹备组制定了《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章程》、《贵州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自律公约》、《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等草案,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据悉,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目前共召集51家会员单位,贵州兴达兴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倪文勇当选协会会长,他告诉记者,协会成立为会员办的第一件实事就是建立《公约》,其旨在建立一套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互相监督、共同发展的自律机制,以此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增强守法的自觉性,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和道德风尚。
具体而言,《公约》有哪些具体内容?
协会对合同进行监督
记者了解到,协会将对会员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监督管理。按照《公约》规定,一个单位工程(未在招标书中预先注明由多方承担的)只能由一个混凝土企业供货,与需求方签订唯一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备案并报送协会,协会及时在网上公布,在合同未终结或供需双方的经济未结清时不能出现另一个合同。
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供应方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等服务问题,按合同规定终止合同的,在双方按合同清算工程款后,其它供货单位方可介入。
因工程款拖欠问题而引起的停止供货的工程,原供货企业应及时通报,协会将及时通告或公布,未经原供货企业同意,其他企业不得介入。
此外,协会根据市场情况一个季度或半年发布预拌混凝土产品指导价,各会员单位参照执行。
不良记录将上网公示
为更好地贯彻自律公约,有效发挥协会的监督作用,协会将面向行业建立“不良记录上网公示制度”,若会员单位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向协会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协会可将不良记录上网公示,随即进入网上“黑名单”。
不良记录上网公示达三次以上的,协会将对会员单位不良记录形成报告,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相关部门依据职权进行处罚,甚至吊销资质证书和相关登记证书。
《公约》还规定,协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公约对会员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质量方面,要求会员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第159号令”中《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所规定的承包范围供应预拌混凝土。
此外,《公约》提出要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和行业信誉,抵制预拌混凝土交易拖欠款现象等。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处长李泽晖表示,当前,随着我省工业强省战略的实施,预拌混凝土行业面临发展机遇,一方面必须迎头抓住机遇,另一方面要转变过去市场无序竞争的局面。《公约》的出台无疑将对该行业的自律和良性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