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散预发(2014)43号文件精神,对照《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和《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相关要求,10月28-29日,江西省散预办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萍乡市4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混凝土拌合物及产品等相关环节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现场检查。抽检情况将向社会公布,并向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推荐使用抽检合格企业的产品;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将提出停业整顿意见。目的是通过此次检查,从源头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经营,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体系建设,提升预拌混凝土行业生产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