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管局日前成功办结了一起由总局授权经办的上虞混凝土企业垄断行为案件。
自立案以来,上虞区市场监管局经检执法人员积极作为,敢于碰硬,抽调精干办案人员,会同上级部门执法人员联合组建专案小组,多次深入发案地的相关企业、协会进行外围取证,重点对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全方位调查。专案小组还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疑点难点,广泛征求法律专家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研讨论证。
经过办案人员的悉心查办,该局查明8家混凝土企业以成立上虞区混凝土协会的形式,共同协商并联合签署了《上虞混凝土行业协会成员企业联合声明》《上虞混凝土行业协会自律公约》及《上虞预拌混凝土企业协议书》,对各企业的商品混凝土市场份额占有率进行划分。该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规定,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分割销售市场的垄断协议的行为。浙江省工商局日前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对8家涉案企业和上虞市混凝土协会予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