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志江先生的辞职申请,刘志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担任公司董事一职,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刘志江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志江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刘志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的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刘志江先生在职期间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