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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将终身追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燕赵都市网
核心提示:即日起,河北省住建厅将在全省实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未来两年,将以治理工程质量为突破口,深化工程建设改革,推动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负责制全面实施,强化工程建设网格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监管,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建筑市场乱象。


即日起,河北省住建厅将在全省实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未来两年,将以治理工程质量为突破口,深化工程建设改革,推动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负责制全面实施,强化工程建设网格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监管,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建筑市场乱象。


引入终身追责机制


据了解,建筑工程项目将引入终身追责机制,通过两年专项治理行动,逐渐建立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经法定程序确定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和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签署质量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工程竣工后,严格按要求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未按要求设置的,不得竣工验收,监督机构不予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备案。对发生质量问题,以及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严格追究责任,依法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将以2014年在建及以后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把保障性住房项目、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群众举报或者社会反映强烈的项目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以下四方面行为:一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二是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行为;三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企业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企业或个人挂靠行为;四是建筑市场八大责任主体质量责任不落实、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


违法转包、分包等将被严惩。据了解,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注册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限制投标、重新核定资质、资格等行政管理措施。对违规和违法行为要按照权限和程序,明确责任,依法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查办案件合力。组织开展对相关执法主体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有违法违纪及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大力推行建筑实名制管理


此次行动将结合建筑实名制管理,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各设区市2014年底前要正式实行。进一步落实总包企业责任,督促在现场配备专职劳务员,负责施工现场考勤、工资发放等项工作。


同时改进提升建筑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力争到2015年底前,构建起覆盖市场与现场各个管理环节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信息管理服务体系,并通过信用评价反映企业守法经营情况,对已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在省内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不再要求出具企业守法证明,招标人和社会可以通过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平台查询企业信用情况。按照工作中的“检查、记录、整改、撤销”程序,规范信用评价记消分制度,明确相关时限、权限等内容,通过“河北建设网”建立和发布全省统一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负面清单,加大失信曝光力度,做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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