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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规律 拓展思路——探讨水泥产能过剩深层次原因与化解之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1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湖南省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办公室
核心提示:日前,在中国建材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的倡导下,大中型水泥企业签订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新建生产线。此举将在行业中产生积极作用,是化解产能过剩的好举措和正能量。

造成产能过剩的深层次原因


其一,过度依赖行政手段。工信部部长苗圩最近强调:“产能严重过剩的根本原因还在于没有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政府对市场过度干预和监管服务不到位这两个问题同时存在,公平竞争的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根本上还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来解决,必须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凡是市场和企业能决定的都交给市场和企业”。若政府过度干预行业、干预企业及项目,行业将陷入产能越化解越过剩的怪圈。


因为,越发文件干预,投资者越觉得政府或行业部门会统揽善后、会协调,行政干预助长了投资者只要上生产线,参与协调就能赚钱的乐观预期。再者,部门文件与法律、中央方针矛盾时会选择性理解,部分投资者认为不涉及国家安全,又不要政府岀资的项目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与国家法律,尤其是认为竞争性产品不应核准审批。


全国政协委员孙太利指岀:凡是自主经营,完全市场化的产品,基本没有产能过剩问题。有专家总结:凡需审批的产品其产能就严重过剩,未审批的不过剩。家用电器通过市场充分竞争其集中度、质量及竞争力已达到很高水平。市场比政府聪明,资本比官员精明。


工信部原材料司副巡视员吕桂新在最近召开的化解水泥产能过剩论坛中指岀:“过去我们往往习惯重视项目审批,以为审批就能管住重复建设,化解产能过剩。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是行不通的,也不符合三中全会精神。”


其二,一些有待改善的现实弊端,如地方政府追求GDP、财税体制、政绩考核及官员升迁等。


其三,以高代价为手段的兼并重组、过度收购扩张,引发投机性盲目投资,使产能过剩进一步恶化。


其四,个别媒体及部门的宣传、引导在一些地区不仅没起到正能量的作用,反而让投资者误认为是在为大集团服务,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


上市公司海螺水泥8月21日发布2014年半年报,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上升20.51%;净利润同比上升90.24%,每股盈利1.10元。2013年公告:销量、收入同比仅增长约20%,而净利润近百亿元,同比上升近五成。


华新水泥8月22日披露半年报,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69%,净利润同比增长41.74%。巢东股份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57%。如某集团在某省数家工厂连续几年年利润、交税合计2.0~3.7亿元左右。


据媒体报道,今年几次化解产能过剩论坛会,重庆1-4月产量同比增长12.4%,而利润增长5.5倍,云南部分地区水泥价格400-500元;2014年上半年,我国水泥工业利润总额同比大幅上涨53%。


若企业、投资者观察现实情况,笼统、简单地讲产能过剩的严重性,会起负面作用。只要有较高利润,就会有投资者竭尽全力去投资建线,仅靠行政审批与“高喊举报、追责”难以持久见效。


精准把握经济规律


当前,水泥业界应深刻总结经验教训,深入透彻理解、精准把握中央方针与科学掌握经济规律。


2006年国家发改委2222号文发布的《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预测2015年需求量12.5亿吨,2020年需求量13亿吨;而仅隔两年2008年实际产量近14亿吨,2013年已突破24亿吨,比《规划》预测的2020年需求量竟高岀11亿吨。


2009年“国发38号文”指岀2008年新型干法产能11亿吨,判断当时产能严重过剩,并将水泥项目审批权限由各省市改由国家投资管理部门调控与核准(据了解,2009年10月以后仅审批了一个水泥项目),故其复杂性还体现在不是市场自身运行的结果。


2009年湖南省新型干法水泥比例不到30%,而2013年实际己达90%。如果2009年在建或己批项目当时一刀切停工或下马,该地技术及产品结构调整就远远达不到如今较理想的结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


中央对化解产能过剩问题明确指出:“坚持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强化环保、安全等硬约束;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根本出路是创新”。李克强总理最近反复强调:“要重点解决‘对审批迷恋、对监管迷茫’, ‘会批不会管’等问题,进一步简政放权,把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计划铆死、砸实”。


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指岀:“国发〔2013〕41号《指导意见》在理念上变以往的‘制止’、‘抑制’过剩产能为‘化解’过剩矛盾,更加突出依靠市场力量调整和优化存量产能,更加突出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长效机制”。


“41号文”定位为“指导意见”,也表明淡化行政干预作用。中国建材规划院院长刘长发撰文解读:“化解则是一种号召、一种引导,依靠市场的力量,以良性竞争、优胜劣汰的方式,是化解现阶段产能过剩的捷径。”汪洋副总理指出:“水泥工业要依靠技术进步推动淘汰落后,通过市场竞争加快结构调整,从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14年9月23日《经济参考报》刊登的记者丁文杰、屈凌燕的文章称:各地因产能分布情况千差万别,有基层官员在与记者交谈中毫不掩饰“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消极应对思想。中国冶金企业协会会长赵喜子说,1999年钢铁产量仅1.3亿吨,认为严重过剩, 所有钢铁项目必须经国家批准,进行绝对控制, 结果“中央不批地方批”。从2002年后,民营钢铁企业爆发式增长,实际上政府喊了10几年钢铁过剩,却没有过剩,而到2010年后,我国钢铁出现真正的过剩。化解产能过剩的“压指标”办法既难见实效,又扭曲市场。在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中,界定标准模糊,存在不按“市场与经济规律办事”的行为,致使陷入越干预越过剩、力度越大反弹越快的怪圈”。有专家认为,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一种常态,唯有此,才能使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这些年来,电子行业产能过剩最为严重,但通过激烈的市场竞争,诞生了像小米手机这样的品牌。“应该引导企业形成新的竞争优势,而不是通过行政干预平衡产能,国外倒牛奶的事是企业干的,我们不能政府倒牛奶”。


反思“十一五”以来相关产业政策与指导思想,应该总结经验教训,用一刀切等简单的行政命令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下竞争性产品的管理与指导, 行政干预市场其效果很有限,有时作用还适得其反,有很多弊端还有后遗症。政府要从项目审批转向依靠节能、环保、安全等指标来加强对产业的约束和管理,从项目的前置性审批管理转到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建立产业发展预警机制,用及时、准确的信息引导社会投资,让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资本与投资者非常精明,最关心收益及风险。


化解过剩的主要途径


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完善减排技术法规是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主要途径。


水泥由于受运输半径的限制,产能过剩还带有区域性过剩的特点。为化解产能过剩,有关部门文件等行政措施频出,但多年来收效甚微。工信部副部长苏波在2013年9月第五届中国制造业年会指出:“行政审批既不能解决行业发展问题,也不能解决产能过剩问题;事实证明行政审批反而是造成产能过剩问题的主要原因。未来将进一步减少五大产能过剩行业的行政干预,大幅缩减行政审批事项”。


笔者认为,目前为化解水泥产能过剩,应切实提高现有企业核心竞争力, 让一般的投资者或劣势企业不敢轻易建线。切实以中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重大方针为指导思想,并全面贯彻落实。


要进一步号召全行业学习海螺、华新、红狮等先进企业经验,建立高效的企业管理架构、文化。推动技术创新,在减排及协同处置固废等方面,取得技术或资源等竞争优势。真正实现市场化经营,提高运行质量,依靠硬功夫赚取合理、恰当的利润。如过分期望通过行业协调及行政手段,导致产品价格持续偏离或高于正常值,即产品价格不是市场自身运行的结果。如部分企业尤其是大集团管理不善、效率低下即亏损或微利,而竞争力强的企业吨水泥利润仍有或高于前者30-50元的时候,或普遍有较高利润时,各类资本就会追逐投资机会与盈利空间, 就很难阻止优势企业扩张或逐利资本投资水泥项目,也就很难化解产能过剩。


简要分析水泥上市公司最近的年度中期报告中可以看到,管理好的水泥企业比管理差的企业,吨水泥生产成本相差50~60元,此差距比2013年全国水泥平均利润32元/吨还要大。所以强化管理,提升技术、减排与资源等竞争优势,提高运营水平及效率,是化解水泥产能过剩矛盾重要措施之一。


世纪新峰水泥董事长诸葛文达最近撰文预测几年后水泥工业格局之一,快速优胜劣汰,唯强者生。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是所有企业的生存基础,没有优势的企业往往会在行业内逐渐失去自主权和发言权,最终在所谓的行业协调中丧失市场,逐渐衰亡。


日前,在中国建材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的倡导下,大中型水泥企业签订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新建生产线。此举将在行业中产生积极作用,是化解产能过剩的好举措和正能量。


因此,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指导与协调作用,提高企业竞争力与完善减排技术法规并严格监管是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主要思路。尊循规律,注重运用经济手段是化解产能过剩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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