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邯郸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获悉,作为河北省第一部、全国第三部有关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邯郸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从2005年10月1日实施以来走过了10个年头。10年来,全市累计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1695.57万立方米,综合利用粉煤灰169.6万吨、超细矿粉近204.3万吨、其它工业废弃物135万吨,有效地净化了全市的生态环境。
据介绍,邯郸市散装水泥起步于上世纪70年代。有关数字统计显示,1985年至2000年间,邯郸市累计推广散装水泥358.36万吨,散装率不足12%。为改变这一现状,我市于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邯郸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推广散装水泥544.8吨,共计节约能源折合标准煤8.96万吨,减少粉尘排放2.4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2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07万吨。
截至目前,主城区预拌混凝土使用率高达95%以上,预拌砂浆使用率达20%,均位列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