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鲁甸“8·03”地震发生后,为防止哄抬建筑材料价格,鲁甸县及时出台《地方性建材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方案》,限定水泥、砖块、砂石等材料价格,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实施方案》明确,干预时间自2014年8月12日起至2016年2月11日结束。干预对象红砖、水泥实心砖、水泥空心砖最高限价分别为0.33元、0.31元、2元每块;复合硅酸盐32.5等级袋装水泥、复合硅酸盐42.5等级袋装水泥最高限价分别为371元、431元每吨;机制砂、公分石、黄砂最高限价分别为45元、40元、40元每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