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快预拌砂浆发展的实施意见》(皋政办发〔2014〕128号文件)。
意见指出,自发文之日起,全市范围内的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全部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按先试点后推广,先市建成区后向镇规划区范围的顺序逐步推开。市城市规划建成区暂定为南至中央大道,东至紫光路,北至惠民路,西至城西大道(城北街道范围内西至花城大道)。
为加强此项工作组织管理.,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主任任副组长,市发改、住建、公安、交通运输、环保、质监、公管办 (招投标办)、城管等部门及各镇(区、街道)领导为成员的市预拌砂浆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