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龙岩市物价局获悉,龙岩市积极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8月1日,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水泥行业能效对标实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中,龙岩市仅剩1家水泥企业实行差别电价。
自2007年以来,龙岩市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124家水泥企业列入差别电价企业名单,其中机立窑水泥企业120家,水泥粉磨企业4家。执行差别电价征收标准为:所有机立窑企业每度电在原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2010年6月1日起加价0.1元;对列入年度淘汰的企业,当年在原电价基础上加价0.15元,2008年起加价0.2元,自2010年6月1日加价0.3元,截至2013年底,共收取差别电费约22743万元。差别电价收入主要用于支持高效能行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建立财政水泥结构调整专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