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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过剩:如何打破“越淘汰越过剩”怪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0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转载
核心提示:当前,我国部分行业供过于求矛盾日益凸显,传统制造业产能普遍过剩,特别是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高消耗、高排放行业尤为突出,产能利用率均在75%以下,明显低于正常水平。

当前,我国部分行业供过于求矛盾日益凸显,传统制造业产能普遍过剩,特别是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高消耗、高排放行业尤为突出,产能利用率均在75%以下,明显低于正常水平。


即便如此,近年来这些行业产能盲目扩张势头依然强劲,新增产能速度远大于淘汰产能速度,直接加剧了产能过剩矛盾。


以钢铁行业为例,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2年全国新投产炼钢产能约1.25亿吨。而同期淘汰炼钢产能约3700万吨,新增产能近9000万吨。为了达到节能减排的要求,企业往往在淘汰落后产能之后需要上马更大规模的新项目,造成产能“越淘汰越过剩”。


产能盲目扩张,不仅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还导致能源、资源消耗大幅增加,污染物排放增长过快,引发不少地区雾霾频发等环境问题。


事实上,在2010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中,就已提出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但由于没有明确要求和可操作的路径,各地在执行中标准不一,程序不够规范,甚至存在多次置换的问题,没有达到控制产能总量、遏制盲目扩张的目的。


根据工信部日前发布的《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将对钢铁(炼钢、炼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业项目建设实行产能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


对于这种行政手段,政府自然下了不少力气,但是究竟能够起到多大作用,还很难预测。


因为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各地政府出于GDP和当地就业的考虑,往往会优先保护一些大型企业的利益,不管其亏损与否。有专家认为,政府限制产能通常以生产规模、技术指标为标准,这就造成了一些企业因为规模小而被淘汰出局,一些真正有活力的企业遭到排挤,而一些投资较大、成本较高,效率并不一定很高的企业从中得利。


在河北一些地市,一些地方的炼钢和采矿企业虽然经营困难,但因为其规模大,就业人数多,GDP贡献大,被当地政府指定为“必保”企业,在政策、资源等方面优先倾斜。企业负责人也很苦恼,即便想降低产能,但也不敢得罪当地政府。


其实,中国的产能过剩是长期积累的结果,是经济管理体制形成的一大顽症,其背后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够彻底在作怪。长期以来,政府坚持计划经济思维,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来配置资源审批资金和项目。这样就抵触和淡化了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与市场机制背道而驰,这是体制上的顽症导致的。由于政府官员拍脑袋来决策,许多违背市场法则、背离实际情况造成的重复建设和产能浪费长久不绝。所以产能过剩要在体制上找原因,在政府改变职能上下工夫,才能标本兼治。


另外我国垄断产业过多也是产能过剩的又一个诱因。企业垄断是政府垄断权力、资源带来的,垄断不除产能过剩就难以根治。因此,应该进一步利用市场的手段解决产能过剩,让不适合市场生存的企业自动消亡。唯有如此才能推动产业升级和进步。


归根结底,解决“越淘汰越过剩”的顽疾,要依靠政府和市场双管齐下共同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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