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在省经信委和省建材协会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散装办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政府令第219号),“依法治散、以法兴散”,积极开展发展散装水泥、城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发展规划目标任务。
一、发展散装水泥同比增长
上半年累计发展散装水泥5076.49万吨,散装量同比增长378.55万吨,增长率为8.06%,散装率75.83%(统计局数字下来后散装率会有变化)。
二、节能减排的贡献突出
发展散装水泥共节约标准煤116.64万吨,减少粉尘排放51.0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3.3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99万吨。创节能综合效益22.84亿元。
三、各市散装办工作完成情况
有11个市累计发展散装水泥总量同比增加,增长率比较突出的有:菏泽27.78%,淄博26.89%、东营24.50%、济宁20.48%,聊城17.37%,潍坊17.36%,济南16.75%,青岛14.89%,泰安8.79%,烟台8.56%,滨州7.57%。
有13个市水泥散装率超过70%:青岛96.64%、淄博92.43%、东营92.23%、潍坊83.92%、滨州80.41%、烟台79.30%、莱芜79.17%、枣庄76.83%、聊城75.12%、日照74.36%、济南73.26%、济宁72.48%、泰安71.90%。以上各市达到了水泥散装化发展目标。
四、积极开展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
6月8日至14日,按照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4年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发展散装水泥,减少粉尘污染”为主题,全省上下利用各种媒体,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对减少粉尘污染和雾霆天气的重要作用,对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建筑施工水平、促进文明施工、加快城镇化建设、建设美丽家园的重要意义,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