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获悉,为响应国家外管局有关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领域的新政策,两家湘企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试点企业。
获得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的企业,允许同时或单独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这意味着,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与境外划转自由,无额度控制,国内、国际两个账户资金有限融通,可在规定的外债和对外放款资金额度内划转,为境内外成员融通资金提供便利。这样可便利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用。同一账户可实现不同成员企业、不同性质资金的归集处理,既可以办理境内成员企业经常项下资金收付,并开展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也可以运营直接投资、外债、对外放款等资金,节约企业财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