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3日,《蚌埠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规划》经蚌埠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并对《蚌埠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规划》的实施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全市范围内新上和搬迁项目,执行规划布点及相关要求,同时遵循永久性布点、临时性布点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强化属地管理。三县在明确总体产能、单线规模和相对集中布点等约束性要求的基础上,自主确定辖区布局布点;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及相关区政府(管委会)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四是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对于新建和搬迁项目,由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规划规定的职责和流程,共同开展项目联合审查审批;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各成员单位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市场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推动我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