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莘县城区内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暨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会议召开在县住建局召开,市散装办主任周福军、住建局副局长高建涛、质监站、安监科、建管科、招标科室负责人,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单位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推散和“禁现”的重大意义,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的发展,是促进我县粗放型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化建筑业迈进的重要途径,能有力减少施工现场扬尘、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是一项顺应现代建筑业发展趋势的具体措施,同时也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保障。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2012年《聊城市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及莘县住建局《关于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暨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的要求,由县城区逐步推广。自2014年7月1日起,县城规划区内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成片开发的建筑工程以及其他大型建筑工程要求必须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确保2015年5月1日起,县城规划区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并全部使用预拌砂浆。各相关单位、科室要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责任,设计、招投标、质安监、监理等单位多管齐下,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对不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不予办理建设工程的综合验收和竣工验收。
会议强调,要统筹规划,合理控制预拌砂浆企业数量,避免产能过剩,引导行业科学有序发展。要加强执法和专项检查,尤其对违返规定现场搅拌砂浆的,一律不准参加有关工程的评奖活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散装水泥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推广散装水泥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动“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推广散装水泥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