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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价格杠杆遏制落后产能 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2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建材报
核心提示:7月1日起,江西、甘肃、安徽等省运用价格手段加快淘汰水泥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此次调整为促进水泥行业技术进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淘汰类水泥企业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4元——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对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内容。

7月1日起,江西、甘肃、安徽等省运用价格手段加快淘汰水泥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此次调整为促进水泥行业技术进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淘汰类水泥企业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4元——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对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内容。


据了解,江西省2014年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324.8万吨。5月30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0号,下文简称“《通知》”),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质监局、物价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遵照执行。


6月中旬,甘肃省发改委、安徽省物价局等职能部门传出消息,将对甘肃、安徽淘汰类水泥企业用电执行加价政策。


据悉,《通知》发布后,江西省是比较快捷地做出反应、转发文件的省份。《通知》对一些省区市影响并不大,因为当地很少或没有文件中提及针对淘汰类水泥企业生产的方法。广东省曾在2009年以后,实行差别电价,落后水泥企业的电价有所上涨。


《通知》的出台,是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有关要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活环境,化解水泥业产能过剩。《通知》规定,对淘汰类水泥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相关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水泥行业阶梯电价实施“三步走”方案。首先,在2014年6月底前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标准等规定逐个进行甄别,筛选淘汰类水泥熟料生产线,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函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其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水泥熟料生产线(企业)名单,及时明确其应执行的差别电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最后,省级电网企业根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企业名单和电价标准,按照抄见的水泥企业用电量收取加价电费,并及时将收费情况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工业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通过“三步走”方案的实施,真正贯彻落实电价阶梯制度,使“不达标”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利润空间被压缩,企业被迫采取收缩性战略,最终实现运用市场竞争淘汰落后产能的目的。


《通知》中明确淘汰的利用水泥立窑、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生产熟料的企业,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4元。据相关人士测算,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在《通知》实施后,其每吨水泥成本将提高23元左右。此次阶梯电价主要针对的非窑外分解水泥。而当前全国绝大多数企业采用窑外分解水泥,比例占87.76%,这意味着绝大多数企业将不受电价调控的影响。政策的调整符合绝大多数企业的利益也是政策得以实施的一种保障,以相对温和的方式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引导企业转型发展。


水泥企业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也迎来了“身份证”的更新换代。《通知》中明确了生产许可证制度在此次阶梯电价中的重要作用,严格生产许可证管理和行政执法。这一新的身份标识将成为水泥企业在电价政策中划线站队的标准。《通知》提到“要充分发挥生产许可证制度淘汰落后产能的作用,凡是不符合当前产业政策的水泥企业,一律不予换发生产许可证”。划定许可证标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有利于使当前水泥市场形成执法有据的格局,为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提供基础。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相关政策的实施中大企业将从中获益。另外地方政府在根据相关“身份”实行阶梯电价过程中获得较大自主权更利于政策的落实和开展,多收取的电价经费除了10%作为当地电网工作量加大的补偿外,其他部分均划入地方财政用于当地水泥行业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面对产能过剩,产业结构调整的巨大压力,政府深入贯彻这一指导性原则实行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逐步淘汰落后水泥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让水泥市场拥有消化产能的能力,水泥行业获得转型升级的空间。国家三部委联合出台文件利用价格杠杆实施宏观调控,有利于巩固当前化解产能的成果,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水泥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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