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水泥粉尘污染,解决干混运输车在施工现场向干混砂浆移动罐吹灰过程的扬尘问题,按照《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我市干混砂浆运输车统一安装车载除尘器的通知》(津建科[2014]240号)文件精神,2014年5月30日,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中心组织召开了干混砂浆运输车车载除尘器现场推动会,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中心曹殿群副主任、武清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严宗志副主任、市建材业协会李红忠秘书长、武清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崔风桐队长以及来自全市各干混砂浆生产、物流企业等有关单位代表近5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天水龙升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介绍了干混砂浆车载除尘器研制情况,并对干混砂浆车载除尘器安装使用和售后服务工作做出承诺;君利富民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博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物流中心代表汇报了干混砂浆运输车车载除尘器的试用情况。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中心对全市干混砂浆运输车统一安装车载除尘器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并提出了总体要求。
干混砂浆车载除尘器是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天津市建材科研院、天津市天水龙升机电装备有限公司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移动式除尘设备,经商务部和我市专家鉴定,给予了高度评价,填补了我国干混砂浆行业和水泥行业车载除尘设备的空白,有效解决干混砂浆运输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时的二次扬尘问题,对减少粉尘污染保护环境,加快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工作进程有着重要意义,也是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的重要举措。
为做好全市干混砂浆车载除尘器的统一安装工作,会议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干混砂浆车载除尘器的安装使用工作实行企业负责制,各干混砂浆生产企业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干混砂浆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车载除尘器安装使用工作。
二、保质量、保工期。研发安装单位要保质量、保培训、保使用、保服务。各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及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市建交委文件精神,日夜兼程,尽快完成车载除尘器的安装任务。全市安装工作在7月20日前完成,7月31日后,未安装车载除尘器的干混砂浆运输车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三、车载除尘器安装使用的具体工作由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中心负责,对安装使用工作进度、安装数量、安装质量、使用情况等进行实时跟踪,对已完成安装的干混砂浆运输车,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发放补贴。
会议期间,全体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武清区保利·香颂湖建设项目施工工地车载除尘器使用情况。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车载除尘器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安装操作简便、除尘效果优良等特点,车载除尘器的使用有效解决了干混砂浆运输车吹灰造成的二次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