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原红盾整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行动的工作要求,河南新乡县工商局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对钢材、水泥市场的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摸清底数,严把市场准入关。组织全分局各个工商所对全区钢材、水泥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逐个进行登记造册,结合市场巡查台账,完善巡查记录。严格按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其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营业执照的钢材、水泥经营企业。
二是加强经营行为管理。坚决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钢材、水泥商品的经营行为;打击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钢材商品商标,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侵权行为,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钢材、水泥商品质量进行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
三是加强商品抽检力度。县局联合专业检测机构,对小冀镇朗、公庙镇销售的钢材进行质量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样品8组,已送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