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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专项规划颁布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华建筑报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等有关要求,广州市建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广州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专项规划(2014~2020)》(下称《规划》),这是广州市首个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专项规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等有关要求,广州市建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广州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专项规划(2014~2020)》(下称《规划》),这是广州市首个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专项规划。该规划通过优化企业布局,全面优化预拌混凝土企业,实现预拌混凝土行业集约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白云区、海珠区、天河区、花都区南部列为重点压缩区域。到2020年,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将大幅压缩产能,减少生产厂家数量。


淘汰落后产能


预拌混凝土行业的产能过剩是全国范围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一线城市更为突出。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广州预拌混凝土企业119家,年平均产量近2500万立方米,仅占设计产能的20%。数据显示,至2012年底,广州有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119家,除越秀区外,其他11个区县均有预拌混凝土企业。全市共有混凝土生产线266条,混凝土年生产能力达到1.19亿立方米。2013年广州每立方米C30混凝土的平均单价仅在250元~280元(含税),远远低于北京、上海、武汉等地区,因此整个行业利润较低,加上施工单位拖欠货款严重,导致了预拌混凝土企业对产品质量和技术投入重视不够,并形成恶性循环,导致市场出现低价低质现象。


针对产能严重过剩,部分建设量较小的老城区预拌混凝土企业分布密集等现状,《规划》规定本市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项目,达产率不足20%的区域内需新增项目的,应当实行产能置换,即淘汰既有落后产能或迁建既有产能,产能置换须取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优化产业布局


《规划》对混凝土行业布局进行分区,分别设置禁建区和调整区。坚持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规划》还推出了包括停产离居民区较近存在扰民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引导搬迁产能集中区域的预拌混凝土企业等措施,以重新优化预拌混凝土企业空间布局,满足城市功能定位、发展、规划、环保要求。


《规划》明确,根据各区产能,结合实际情况,白云区、天河区、黄埔区、海珠区、番禺区、花都区南部列为重点压缩区域。至2020年底,广州预拌混凝土企业点控制在80家以下,预拌混凝土年设计生产能力降至8000万立方米,压缩3900万立方米,压缩幅度33%。


促进绿色生产


《规划》要求制定《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管理规程》。已经投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按照即将发布的《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管理规程》升级改造,所有新建和保留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通过环保验收,实现绿色生产。


从《广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管理规程》发布起2年内,未通过绿色生产达标考核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将责令整改,整改期间其产品不得供应用于工程建设。规定期限内整改结果仍未通过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将影响其资质证书换证挂钩,有效期满后可能无法再取得新的资质证书。


此外,《规划》将采取加快升级改造,淘汰不达标企业;建立混凝土生产监管平台,对混凝土生产的关键环节实施监控,强化质量控制监管,实现优胜劣汰;推动集约化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加大重点区域整合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实现全市和各区域预拌混凝土供求基本平衡、生产布局基本合理、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行业总体水平得以提升,夯实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材料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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