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中国国务院要求积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强技术和政策方面的支持;目标是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逐年下降3.9%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刊登在政府网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新闻稿称,要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2015年底前再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
上周(5月19日-5月23日),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引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3,545家企业的一项调查称,67.7%的企业认为,要消化目前的过剩产能,需要“三年以上”的时间。
国务院新闻稿还指出,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同时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提高到11.4%。
“加强对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47%和8%左右。”新闻稿称。
文章并称,要强化技术支撑,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同时完善价格政策和财税支持,实施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开展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加快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
“严格清理地方违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滞后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执行力度,”新闻稿表示。
国务院并要求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强工业节能降碳,强化水污染防治,计划到2015年底,万家企业实现节能量2.5亿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下降30%以上。
此外,国务院还要求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同时要完善法规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