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合肥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各类公益性项目建设为切入点推进建筑工业化。其中,保障性住房方面,率先将市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纳入产业化建设范围,先后开工了天门湖公租房等12个建筑产业化项目,总建筑面积达160万平方米。安置房项目方面,2013~2017年,合肥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筑面积总量为2000万平方米以上,因为建筑产业化在施工工期、建筑质量、环保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优势,已经成为建设的首选方式。截至目前,滨湖桂园、滨河小区回迁安置房项目实际已开工66万平方米,今后,建设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
截至4月底,合肥已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5027套(户),完成55.69%;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485套,完成87.13%;城市棚户区21542套(户),完成53.86%;基本建成9304套,完成31.01%。
今年,合肥建筑产业化项目力争开工150万平方米以上,并逐步扩大到普通商品住房领域;而到今年底,合肥省建筑产业化项目累计开工面积将达到300万平方米。
据悉,安徽省将在合肥、马鞍山、芜湖、蚌埠等4个城市试点建筑产业化,届时,将像造汽车一样建房子。据了解,建筑产业化是指采用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式施工和信息化管理等方法来建造、使用和管理建筑。
合肥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市民想申请廉租房,申请家庭首先须具备家庭成员均为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在同一户籍中,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廉租房
市民想申请廉租房,申请家庭首先须具备家庭成员均为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在同一户籍中,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此外,以2011年为例,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收入困难标准为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840元;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重点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合肥省目前尚未建成面向社会的公共租赁房,而在开发区、工业园区,为保障就业职工住房问题,政府和企业已建立相当规模的保障房项目并投入使用。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由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结合辖区情况制定,一般只面向本区职工,不面向社会。
经济适用房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其家庭成员均须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申请家庭收入低于低收入标准;申请家庭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住房困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