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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今明两年淘汰水泥落后产能620万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0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环境报
核心提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从今年起到2015年,新疆将争取淘汰落后炼铁150万吨、炼钢90万吨、水泥落后产能620万吨、平板玻璃落后产能300万重量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从今年起到2015年,新疆将争取淘汰落后炼铁150万吨、炼钢90万吨、水泥落后产能620万吨、平板玻璃落后产能300万重量箱。

  据悉,目前新疆电解铝行业承接内地产业转移已具备一定规模,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已出现阶段性、区域性过剩,如不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加以调控,将造成行业亏损面扩大、能源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

  在钢铁行业,新疆将推动钢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2015年底前,坚决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碳钢企业吨钢综合能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在水泥行业,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对面向区内市场的单纯新增水泥产能建设项目一律不再审批,一律不得建设以石灰石原矿为主要原料的水泥项目。

  在平板玻璃行业,严格控制新增平板玻璃产能,发展高档用途及深加工玻璃。彻底淘汰“平拉法”(含格法)落后平板玻璃产能。严格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在电解铝行业,对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大于13700千瓦时,以及2015年底后达不到规范条件的产能,用电价格在标准价格基础上上浮10%。

  自治区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和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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