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洪县出台了《泗洪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标志着泗洪县预拌砂浆推广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通告》要求:从3月1日起,县城区范围内(包括各开发区、各园区)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编制预算时,应当注明使用预拌砂浆的等级和数量;设计单位应当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使用预拌砂浆等级,未按照规定标明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一律不予审查通过;特殊情况需要现场搅拌砂浆的,在使用前向散办备案,未经备案,现场搅拌砂浆的将按照《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