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县建委围绕“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和全县“四清一绿”行动,严格落实《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控尘改造的通知》精神,把推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控尘改造作为当前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部署,全面推动,深入推进全县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控尘改造工作不断深化。
该委按照市建设交通委通知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了全县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改造方案,进一步明确控尘改造时限。未达到控尘改造标准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禁止生产和销售混凝土;各建设、施工单位禁止使用未达到控尘标准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混凝土。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该委明确网格分工,加强全程督导。将全县划分为5个区域,分别由控尘改造领导小组下设的5个整改推动工作队负责,对区域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控尘改造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改造升级,对动作缓慢的企业督促其加快进度,对阳奉阴违、拖延不行动的企业进行警告,并在整改期限到达后依法予以取缔。通过前一阶段的推动,全县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积极行动起来,开展改造升级。目前,全县现有的8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中,1家企业在与合作方进行磋商,1家企业初步确定改造方案,1家企业完成初步设计,1家企业正在选择施工队伍,3家企业正在进行施工,1家企业已经完成主体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