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历史遗留违建处理试点的同时,全市查违部门加大了对违法供水、供电和出售预拌混凝土的处罚力度,近期对市、区、街道供水、供电单位及金华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开出了首批16张处罚告知书。
3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正式施行,规定可对违法供水、供电或出售预拌混凝土、以拒绝入户方式阻碍执法等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进一步丰富了执法手段。
据介绍,3月份以来,各级查违部门对实施抢建的违法建筑一律发出停工通知书予以制止,同时向供水、供电单位和混凝土公司发出了停止向违法建设工程供水、供电和出售混凝土的通知书,要求履行职责、配合监察执法。通知下发后,部分供水、供电和出售混凝土单位未按要求配合执法,仍然向违法建设工程供水、供电和出售混凝土,查违部门立即向上述单位开出每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告知书16宗,其中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开出10宗,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开出6宗。目前上述案件正在履行听证等法律程序。
据介绍,接下来,全市查违部门将进一步落实监察条例,履行法律责任,加大对违建当事人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监督、督促供水、供电和出售混凝土单位履行法定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决遏制新增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