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城镇化率从13.7%提高到去年的64.1%,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800多万人。
会议还要求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导向,以提高城镇化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促进城乡经济转型升级、社会和谐进步,努力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江苏实际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路子。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过程中,要重视把握好以下方面:指导原则上,要聚焦内涵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优化布局,坚持生态文明,坚持文化传承,提高发展质量。实践路径上,要促进四化同步,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动力机制上,要依靠改革创新,抓住处理好市场与政府关系这一核心问题,使城镇化成为在政府引导下,市场发挥主导作用的科学发展的过程。工作推进上,要积极稳妥扎实。积极,就是要抓住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机遇,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主动作为;稳妥,就是要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前行;扎实,就是要在发展理念上体现质量效益,在目标定位上体现更高要求,在衡量标准上强调群众认可,试点先行、及时推进。
要把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进程。坚持自愿、分类、有序,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政策,重点解决好已经到城镇就业的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问题。坚持城市发展与产业成长“两手抓”,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使推进市民化有产业支撑、有就业保障。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帮助进城农民尽快找到归属感、融入新生活。
会议还讨论了由江苏发改委牵头编制起草的《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并将根据讨论情况作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