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鸡市一直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保障民生、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重要手段,全市累计竣工6.8035万套。2014年,宝鸡市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推进全市工业化、城镇化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与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相结合,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完成棚户区改造(含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共4.1786万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8268套、公共租赁住房8766套、经济适用住房370套、限价商品住房55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88万套。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宝鸡市坚持“计划、项目、资金、土地、市政配套”五优先,舍得拿出好地用于建设,做到优先供应。合理安排项目选址布局,抓紧开展设计,完善相关手续,力争2014年新建项目在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实行月排名、季点评并排名公示、年终考核奖励等措施,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各县区加快建设。在项目资金方面,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落实好市、县配套资金,从今年起,“县级配套资金”将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抓细管;持续开展工程质量专项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标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从规划选址、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今年,宝鸡市还将对保障对象、建设项目、保障房源、分配结果等信息在网上公开,增强透明度。定期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对轮候对象和已保障对象进行资格复核,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公正。
目前,虢镇茗苑,蟠龙新区,金陵湾二期、三期保障性小区正在紧张建设阶段,建成后,将面向全社会推出1.4万余套保障房。预计到“十二五”末,宝鸡市将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