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大庆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全市重点工程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工作会议。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闫伟波主持会议,各区建设局、市重点工程指挥部、市规划设计院、开发区规划设计院、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图纸审查机构等单位代表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了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市区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开发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而未进行绿色建筑专项设计的,达不到国家和省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标准、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的建筑工程,不予备案和颁发施工许可证。
会上转发了《黑龙江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介绍了绿色建筑知识,并由市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刘长国对绿色建筑设计相关知识进行专题讲解。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闫伟波强调指出,做好绿色建筑工作重点要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要解决好发展绿色建筑的认识问题。绿色建筑要走绿色之路,不能走豪华、高档之路,更不能成为少数人的专利;二是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工作重点是抓好建筑节能工作。建筑节能是发展绿色建筑的基础和核心,建筑节能事关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事,建筑节能工作没有抓好,建设系统资源节约工作就无从谈起。三是做好绿色建筑工作要有一个专家队伍做技术支撑和保障。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要发挥引领作用,要在实践中创新,紧紧围绕推进建筑业产业升级,走出一条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四、市政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要成为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工作的示范工程。西城区保障性住房、西城客运枢纽站、四医院改造等新建工程一定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不但要设计达标更要运行达标。五是鼓励社会投资项目抢占绿色建筑市场先机。绿色建筑节能设计将作为今后新建小区参优、评优基本条件之一。六是要严格施工图审查把关制度。对审查不合格的,除不予施工图审查备案,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外,对负有责任的设计单位也做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