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散装办(浙散办〔2013〕59号)文件通知精神,为简化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退还结算手续,切实提高各级散装办的服务能力和行政效率;同时,既为进一步加强散装水泥返退资金管理,防止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又为促进企业开展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及推动对应收款的回收等;近日,柯桥区散装办下发通知,要求辖区内企业必须按规定统一格式与内容提供供应总量证明、供应明细表和发票复印件等资料,为开发商促进生产供应企业提供优质售后服务,以加强和促进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和砂浆企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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