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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过消化、转移、整合化解过剩产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环境报
核心提示:政策层已经对落后产能、过剩产能发出最后“通牒”。在《2014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提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化解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同时,强调坚持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强化环保、能耗、技术等标准,清理各种优惠政策,消化一批存量,严控新上增量。

 
 
  政策层已经对落后产能、过剩产能发出最后“通牒”。在《2014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提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化解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同时,强调坚持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强化环保、能耗、技术等标准,清理各种优惠政策,消化一批存量,严控新上增量。
 
  我国已经从顶层设计上确定了调整产业结构的战略,并且给淘汰落后产能下了硬指标。地方政府也开始吹响了化解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的集结号。
 
  为有效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油、轮胎等行业过剩产能,山东省日前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发〔2013〕41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过剩产能。
 
  《实施意见》确定,山东省力争通过5年努力,产能利用基本合理,产能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改善,能效水平显著提高。
 
  为重点行业产能划“红线”
 
  5年内重点行业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到2017年,钢铁、水泥、电解铝产能分别控制在5000万吨、1.5亿吨、400万吨
 
  山东省省长郭树清近日表示,能耗高、污染重、附加值低、产业链短已严重制约山东省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必须痛下决心,狠下功夫,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根据《实施意见》,山东将力争通过5年努力,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轮胎行业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船舶行业产能利用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原油供应有所保障的基础上,争取地方炼油企业产能利用率有较大提升。
 
  到2017年,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分别控制在5000万吨、1.5亿吨、400万吨、1亿重量箱和600万载重吨水平,保持炼油、轮胎行业产能基本稳定。到2017年,山钢集团产能占全省的比重达到76%;水泥熟料、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前5家企业的产能集中度分别提高到90%、95%、95%和75%以上;炼油、轮胎行业布局分散、集中度低的问题有较大改善。
 
  到2017年,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重点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高档钢材比例达到35%以上,新型干法水泥比重提高到90%以上,优质浮法玻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90%左右,船舶行业平均钢材一次利用率达到90%以上,深水钻井平台的国际市场占有率达到30%以上,成品油质量全部达到国Ⅳ、国Ⅴ标准,轮胎子午化率达到90%以上。
 
  消化、转移、整合、淘汰四策并举
 
  提升产业集中度,培植龙头企业,拉长深加工链条;针对过剩产能行业,严禁新上项目审批
 
  对过剩产能,山东省采取严控新增产能,打破所有制限制、鼓励龙头企业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走出去”,提高技术、环保标准等多项措施进行化解。
 
  其中,山东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消化一批过剩产能。加强重点行业升级改造。支持水泥企业开发窑炉余热利用等先进生产和节能减排工艺技术,鼓励发展利用现有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产业废弃物,协同处置生产线数量比重不低于10%。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提高能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支持引导企业加快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通过引进与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拓展产业发展空间,转移一批过剩产能。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或转产。结合山东省石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炼油行业退城进园和向沿海布局。依托我国与东盟、南美、南非等区域和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间双边机制,鼓励钢铁、水泥、电解铝、炼油、轮胎等行业优势企业以多种方式“走出去”,优化制造产地分布,消化过剩产能。
 
  提高产业集中度,整合一批过剩产能。山东省将支持打破所有制限制,培植壮大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龙头骨干企业。鼓励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油、轮胎行业龙头企业对省内其他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利用市场化手段提升产业集中度。拉长钢铁行业产品深加工链条,注重高附加值产品和填补省内空白的高端产品的研发,重点拓展海洋工程用钢、高等级造船板、高档汽车板、家电板等领域。鼓励电解铝企业向下游延伸,发展铝材深加工制品,提高产品附加值。
 
  严格控制产能规模,淘汰一批过剩产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违规核准、备案钢铁、水泥熟料、水泥粉磨、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新增授信等手续,质监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
 
  《报告》中提出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要强化环保、能耗、技术等标准。依照《报告》要求,山东省逐步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环保和技术等标准,形成倒逼机制,加快淘汰压缩落后产能。认真落实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提高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2015年年底前,山东省钢铁产能压缩1000万吨以上,淘汰电解铝行业16万安培以下预焙槽。逐步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对不能按期完成淘汰压缩落后产能任务的市,暂停对这些地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备案和审批手续。
 
  化解产能成环保检查重点
 
  对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措施,对过剩产能行业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建立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环保管理动态数据库,定期曝光环境违法企业名单
 
  《实施意见》强调,要严格行业管理,强化环保约束,加强土地和岸线管理,发挥价格政策调节作用,实行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妥善安置职工,建立信息预警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在环境准入方面,山东将实施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严控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提高环境敏感区域相关环境标准。严格执行大气污染排放限值,对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功能区质量不达标的地区严格执行污染物倍量替代。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还将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油、轮胎等行业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并据此建立全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环保管理动态数据库。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作为环保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定期曝光环境违法企业名单。
 
  山东省要求各市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优惠电价政策进行清理整顿,禁止自行实行电价优惠和电费补贴。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能耗、电耗、水耗达不到行业标准及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总量排放超标的企业,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实施惩罚性电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对电解铝行业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大于13700千瓦时,以及2015年年底前仍达不到规范条件的产能,用电价格在标准价格基础上上浮10%。
 
  据了解,山东省对未取得合法核准备案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放贷、发债、上市融资。对不能按时完成淘汰压缩落后产能任务、不能认真执行环保排放标准的企业,实行限制性信贷政策。商业银行在严格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对拟兼并重组和转移境外的过剩产能,要积极探索开展并购贷款和境外贷款业务;对拟转型升级的过剩产能,应合理满足其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技术改造等贷款需求。山东省还将强化省、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坚决遏制各类财政资金流向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另据了解,山东省政府将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实行责任延伸制度。强化案件查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主要任务目标责任制,将遏制重复建设、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列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完善举报查处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参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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