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溧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禁止在工程建设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并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近日,溧水区散办分别前往溧水区住建局图审中心、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调研该文件执行情况,经调研发现,文件执行情况较好,把好了预拌砂浆推广应用的第一道关。目前,溧水区所有新开工项目,在项目设计及图审阶段,设计单位已经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预拌砂浆及等级、区住建局图审中心对未按照规定标明使用预拌砂浆等级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审查通过; 在招投标阶段,属于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已按照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标明使用预拌预拌砂浆的要求。下一步,住建部门将与区散办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列入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范围的新开工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文件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