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湖州市长兴县把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管理的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
长兴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标准和工艺装备指导方案》、《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标准和工艺装备指导方案》等相关文件政策;成立县促进预拌混凝土(砂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企业转型升级评价验收小组,负责研究协调该行业的重大事项、矛盾问题的处置和对企业转型升级的评价和验收;对现有企业从产能核定、项目规模、经济贡献、环保标准、清洁生产、能耗要求、企业管理、工艺装备、项目评价等九个方面提出转型升级整改提升标准。按照规定要求,新办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转型升级标准和工艺装备指导方案,现有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提升到位,对不能按规定整改到位的企业将予以淘汰。
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的管理,通过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后、事中监管的转移,对推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快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