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进一步推进阳光公开操作程序、规范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近日,通州区散装水泥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散装水泥有关告知单》、《返退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需提供的资料告知单》。修改后的“告知单”根据《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和《通州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将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工作的具体要求向工业园区和各乡镇延伸,详尽地明确了当前返退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需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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