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江苏省经信委获悉,随着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实现,江苏省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计划。
据了解,2013年江苏承担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90家企业,都在规定的时限内拆除了相关生产线、主体设备。实际淘汰落后和低端产能:炼铁210万吨、焦炭60万吨、铁合金1.2万吨、铜冶炼(含再生铜)15.6万吨、铅冶炼8万吨、水泥328万吨、平板玻璃262万重量箱、造纸13.8万吨、制革16万标张、印染73793万米、化纤14万吨、铅蓄电池657万千伏安时、纺织制品7.3万吨、铸造制品10万吨。
国家下达江苏省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包括焦炭20万吨、我省实际淘汰99.6万吨,电石1万吨、实际淘汰1.3万吨,水泥(熟料及磨机)1000万吨、实际淘汰2441万吨,造纸29万吨、实际淘汰53.9万吨,酒精13万吨、实际淘汰14.5万吨,制革50万标张、实际淘汰108万标张,印染8.9亿米、实际淘汰13.7亿米,化纤1.5万吨、实际淘汰20.8万吨,铅蓄电池150万千伏安时、实际淘汰1203万千伏安时。
据悉,2014年江苏省将重点在钢铁、水泥、船舶等严重过剩行业产能化解上,在印染、铅蓄电池、纺织等传统行业提档升级上,在光伏等新兴产业重组改造上,继续加大力度推进落后产能、低端产能、低效产能的淘汰和过剩产能的压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