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18日召开的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广西将把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据了解,“十一五”以来,广西绿色建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初步建立。但也面临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城乡建设模式粗放,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重规模轻效率、重外观轻品质、重建设轻管理,建筑使用寿命远低于设计使用年限等。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广西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确定了到“十二五”末,全区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8000套的目标。今后两年,要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将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
据悉,自今年起,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南宁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年内力争完成新建绿色建筑300万平方米,培育1个绿色生态城区试点。2014年完成建筑节能45万吨标准煤,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7.5%,切实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应用、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