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广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省住建厅2013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强化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穗建质〔2013〕1703 号)安排,我委于2013年11月至12月,组织4个检查组、20位专家对市内34个在建工程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现将工程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人员、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共分4个检查组,每组由3名质监站业务骨干及2名社会专家组成,另外各组均配备5名结构和材料检测人员。按照区域交叉检查和人员回避原则,采取项目随机抽取方式,共抽查了34个在建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28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个、市政桥梁工程4个。抽查范围涵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12个区(县级市)质量监督站监督项目。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落实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应用混凝土试件植入芯片技术及使用“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情况;对原材料和结构实体进行监督执法抽检。
二、检查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检查组由各站监督员与业内专家组合,发挥了各质监站交叉检查的优势和业内专家的互补作用,能准确发现工程问题,对工程管理薄弱环节及存在质量隐患查找到位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
从检测情况看,大部分受检工程的原材料及实体质量可控。本次检查检测钢筋原材、钢筋焊接、混凝土钻芯强度等10个指标,共计检测938组,合格数为896组,一次性检测合格率为95.8%,合格率较去年的93.0%有所提高。抽测中有21个工程的检测数据全部合格,占总工程数的61.8%。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合格率由去年的82.6%上升至95.4%。
检测发现部分材料检测结果不理想,如防水材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合格率偏低,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监管,杜绝不合格材料流入建设工程。
本次检查对24个项目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共计反馈检查意见198条,对5个存在较为严重违规行为和较多质量隐患的项目下发了《执法建议书》,并对6个项目的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记录了不良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1.混凝土质量通病较多,特别是混凝土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如梁柱剪力墙蜂窝麻面、柱头或根部混凝土松散、施工缝处混凝土未凿毛处理,防水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等。
2.钢筋工程施工不规范。如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不到位、构造柱设置不规范、梁柱接头处箍筋加密区箍筋缺失等。
3.砌体存在砌筑砂浆不饱满、砌体变更布局后形成通缝等问题。
(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方面
1.部分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流于形式,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针对性不强,部分内容与工程实际不符或未经企业内部审核。
2.部分企业审批手续滞后,部分重大设计变更未及时进行施工图审查。
3.现场人员配备不齐,部分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位率不高,技术交底制度未落实到具体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核不严。
4.部分项目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发放频率低且未及时完善整改回复,质量问题跟踪处理不及时等。
(三)工程检测方面
1.部分资料不全或有误。如钢筋出厂质量证明文件上的数量与检验报告数量不符;部分钢筋未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抗震指标检测;不合格原材退场、不合格桩基处理资料不完善等。
2.部分工程取样数量不足。如现场未按规范要求留置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地铁站点底板、顶板未留置混凝土抗渗试块;钢筋焊接接头及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批量不足。
(四)工程资料方面
1.部分工程资料不详实。如施工日志、监理日志、旁站记录不全面,未记录材料进场情况、试块留置等主要工程事项;检验批、隐蔽验收记录内容与现场内容不符,或验收时间未填写等缺项。
2.部分工程手续办理不及时。如重要分部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收集、整理及验收登记工作滞后,部分项目结构已部分完成、桩基础分部已验收但中间验收登记仍未完成;工程变更没有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等。
(五)部分单位对和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和芯片植入工作不熟悉。如芯片录入信息错误,混凝土外观质量评价不及时,系统异常数据未处理闭合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质量问题整改
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质监站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消除质量隐患。二是对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回头看”,特别是情况复杂,需要在短期内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所有问题及时闭合。三是有关责任单位要以整改落实为契机,举一反三,排查类似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二)深入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建设各方应强化履约管理,特别是对投标承诺人员的到位管理,同时强化施工及监理等执业人员的个人责任落实,确保企业及个人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各级工程质监站要强化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责任的追究,利用质量安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大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惩戒力度。
(三)积极推进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
本次检查首次在工程质量检测上使用二维码信息技术并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继续扩大二维码信息技术使用范围,并将混凝土芯片技术、二维码信息技术等通过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与广州市检测监管系统、质量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等相关联,充实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体系,实现现场管理、监督执法、动态评分等工作标准化和自动化,促进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的监管联动。
(四)继续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
对照住建部及省厅督查内容,继续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各级质监站要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持续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综合检查及专项检查,要突出对内部管理薄弱企业及质量隐患易发环节的监管,强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的监管工作。
(五)全面开展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建设各方要积极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积极推广通病防治措施,加强对质量通病治理,认真实行样板引路等现行有效方法,提高工程质量。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