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江苏省散办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散办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对创建活动进行了总体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开展。要根据省经信委苏经信节能〔2013〕147号通知和1月21日省散办召开的年度工作总结会议的要求,全面推进2014年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创建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要制定本地区的年度创建方案,实行倒逼机制,明确各乡镇创建工作的时间表,切实把创建工作抓好抓实,切实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通知》指出,各地要强化调研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要结合行政执法,对乡镇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查看有无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检查过程中要做到每个项目一次一档,全面记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整改意见、措施和落实情况;要协助和指导乡镇收集、整理、归集创建资料,建立健全相关创建台账;要积极参与乡镇创建工作的相关议事会议,履行好服务职责。
《通知》要求各级散办要切实改进作风,做好考核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当地有关要求组织考核验收工作,坚持轻车简从、勤俭办事,不搞华而不实,确保考核验收工作清正廉洁、公平公正;要简化考核验收程序,示范乡镇创建验收工作由市、县组织考核;要严肃考核纪律。实事求是,不得打“感情分”;要认真撰写考评结语。各市要根据创建特点填写考核验收结果确认表,考核评语要反映各自的特色亮点,力戒“千人一面”。省散办将根据各地考核验收实际完成情况,择期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