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6日,华新水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王琪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王琪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华新水泥第七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3名独立董事组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琪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该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王琪先生的辞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王琪先生在担任华新水泥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工作作风谦逊、严谨、求实,对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该公司规范运作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华新水泥董事会对王琪先生在任职期间为该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