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下称《计划》)通知,将主要污染物削减量指标逐项分配到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以及区域内的中央企业头上,其中,河北承担的减排任务最重。
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之一,《通知》提出的目标是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京津冀地区为污染物排放高度集中的区域,也是受雾霾之害最严重的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是构成大气污染物的三大元凶,根据工信部的数据,2011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排放的上述三类污染物均占全国相应总排放量的30%左右,其中,该地区90%的二氧化硫、73%的氮氧化物和84%的烟(粉)尘来自工业排放,是区域大气污染的重要源头。
此次集中减排以求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量,降低末端排放量,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区域内的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焦化、石化、化工等重点工业行业将首当其冲。
按照调控思路,工信部将在京津冀地区推广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促进技术升级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全面提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确保完成行业排污强度下降目标。
到2017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可实现年削减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25万吨、氮氧化物24万吨、工业烟(粉)尘11万吨、挥发性有机物7万吨。根据《计划》,河北一省承担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占减排总量的三成以上。
按照《计划》要求,相关地区和地区内央企要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和本企业集团实施计划制定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利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予以支持。
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河北省已经于去年9月份先期出台《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河北省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到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 20%以上,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及钢铁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