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网站发布通知,推进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通知指出,保障性住房是政府投资或政府主导的项目,在保障性住房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绿色保障性住房,可有效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安全性、健康性和舒适性,对在全社会推行绿色建筑具有示范效应。
通知要求,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率先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1)政府投资;(2)2014年及以后新立项;(3)集中兴建且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4)公共租赁住房(含并轨后的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