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在2013年6月26日、27日、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公司自查及询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3年6月26日、27日、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经过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截止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承诺: 未来3个月内不存在股权转让、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等影响本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曾买卖公司股票。
(三)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