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7年 8月8日因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及实质控制人铜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就秦岭水泥国有股权转让事宜与有关受让方进行商谈披露重大事项公告,目前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及铜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就秦岭水泥国有控股权转让的有关原则形成一致意见,并正就转让协议等问题在与有关受让方进行进一步洽谈。
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本次股权转让所得全部价款,除解决自身问题及安置职工外,其余资金合理注入上市公司,用于支持秦岭水泥的改革和发展。
鉴于秦岭水泥股权转让、资产质量改善、经营业绩提高、再融资等事项,涉及面广、细节问题较多、决策程序较为复杂,尚需与有关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沟通与协商,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近日待上述转让协议签订及相关重大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并复牌。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并披露相关文件。
上述事项及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5日